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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味IT消费维权15年

2009-03-26田东《微型计算机》2009年3月下

1993年10月31日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正式出台,而这一年恰恰也是中国品牌台式机开始踏上历史舞台的起点(1993年,联想推出中国第一台奔腾个人电脑)。15年的光阴,IT产业与IT消费维权的状况都有了巨大的改变。多年前的国内IT市场中几乎不存在规范、完备和系统的售后服务体系,当时的DIY组装机市场也处于谁销售谁维修的原始售后服务状态。而由于电脑产品的高高在上和基础知识尚未普及,致使当时通常的售后支持需要用户的维修花费动辄上千元。

而随着个人电脑的不断普及,以及国内IT产业的逐渐成熟,IT消费维权观念深入人心,透明化、规范化和法制化的IT市场继而刺激了中国IT产业的高速发展。15年间发生的6大IT消费维权事件,对于国内IT产业造成了深远的影响。在今天来看,透过它们我们依然可以得到许多启示,比如召回的尴尬,比如媒体的力量,比如现今依然存在的不合理现象……

IT售后第一案
1998,恒升案震惊全国

1998年发生的恒升状告消费者案,可谓20世纪让国内IT行业震惊的一次售后事件。这起诉讼案不仅引发了社会对“上帝死了”的讨论,更导致了当时国内笔记本电脑品牌前三强之一的恒升的消失。

1997年8月1日,河北消费者王洪在中关村购买了一台恒升Slim-I笔记本电脑后,发现显示屏有明显晃动迹象,去北京维修笔记本电脑。而恒升代理通知王洪需付7300元才可以修。1998年6月9日,王洪撰写《买恒升上大当》等文在网上发布,同时将该文以《买恒升过程》为题转发北京海淀区消协。一个月后,消协通知王洪:恒升答应修理笔记本电脑。但王洪同恒升联系时却被告知需要公开道歉。随即,王洪表示宁可不修理笔记本电脑,也拒绝道歉。次日,王洪文章《誓不低头》在网上发布,同时开始筹建“声讨恒升”网站。

1998年9月7日,恒升集团以“侵害名誉权”将王洪及报道了这一事件的两家媒体告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,索赔240万元。2001年3月13日下午,在交齐9万元人民币赔偿金之后,被海淀法院拘留的被告王洪获得释放,走出了北京海淀看守所的大门。这场历时3年之久的厂商与消费者之间的权益纷争,在消费者的败诉中进入尾声。

10年前的恒升是国内笔记本电脑前三大品牌,1997年销售笔记本电脑2万台,销售额达3亿元。然而到1998年在恒升案被广受关注后,恒升因为这次事件所引起的退货额已高达2452万元。不仅恒升的品牌形象遭到了史无前例的重创,而且随后恒升的产品和服务中出现的不足和瑕疵,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, 被各种新闻媒体公开、集中、突出地展示在社会大众和目标消费者面前,并投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。对于恒升案的反思,第一次全面引发了国内IT厂商对于公关和服务的重视,也使得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开始觉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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